2025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加強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
隨著零工經濟平臺蓬勃發展,無固定辦公場所、工作由系統分配且管理者形象較為模糊的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群體逐漸擴大。直播帶貨、外賣騎手等群體的勞動保障困境,持續引發社會關切。
為推動新就業形態的健康發展,守好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通過各種方式,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維權——
一頓午飯的功夫
懷孕5個月的她被辭退
比如在江蘇省常熟市,檢察機關通過公益訴訟等方式,幫助了新業態從業者維護自身的權益。
2022年9月,小曼(化名)入職一家以直播批發為主的服裝公司,主要負責數據分析。這家公司有五百多名員工,小曼對公司的發展充滿信心。
不久后,小曼發現自己懷孕。恰好公司開始削減業務,不少同事被約談后離職,小曼自認為工作表現良好,且作為懷孕的女員工,應該不會被裁員。然而沒過多久,公司領導卻直言不諱地表示,她的情況已不適合當前工作崗位,要求其離職。
為留在公司,小曼表示愿意調崗,以便正常生育并領取國家生育補貼。然而負責人堅持讓她盡快離職,毫無商量余地。為維護自身權益,小曼向當地婦聯部門尋求幫助,婦聯將相關線索移交給常熟市人民檢察院。
在檢察院牽頭下,當地婦聯、司法局以及仲裁委員會基于協調處理機制,很快找到了小曼公司的負責人了解情況。
經仲裁部門的調解,小曼和公司達成協議。小曼不接受公司安排的外地調崗,提出8個月的工資補償,公司也同意一次性支付,讓小曼安心生育。
當地檢察機關察覺到,大量新業態用工領域可能存在諸多不完善之處。他們很快向相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強調有必要系統梳理新型勞動關系和用工合同中存在的問題。
為妥善處理勞動糾紛等事件,檢察機關走訪了一些用工規范、效益良好的企業,聽取他們的建議,并協調當地街道、婦聯、工會各單位搭建平臺,力求從根源化解勞動用工矛盾,切實維護勞動者與企業雙方的合法權益。
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檢察院這份檢察建議一經發出,很快得到了當地街道、婦聯、工會和司法單位的響應。各部門緊密配合,按照檢察機關提出的整改意見展開排查,彌補用工管理中的漏洞。
一名騎手調崗后
被開除并扣發獎金
隨著近年來平臺經濟快速發展,一些涉及新就業形態的勞動爭議糾紛隨之而來。2020年到2024年,全國法院共受理新就業形態民事糾紛案件約42萬件。
比如騎手張小文(化名)的案子,就有一定典型性。
2021年初,張小文(化名)加入某科技有限公司,先擔任一段時間配送騎手,隨后調任倉庫管理員。2022年,他舉報領導違規行為,被公司開除,并被扣發了部分獎金。2023年,張小文一紙訴狀將公司告到法院,要求對方支付其工資和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
“這個案子審理的關鍵,在于勞動關系的認定。”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立案二庭法官、勞動爭議組組長汪洋介紹。
快遞員、外賣配送員是新業態勞動者中的一大群體。簽署此類用工協議時,他們往往對法律法規缺少了解,有些公司便趁機試圖逃避用工責任。從事多年勞動爭議案件審理,汪洋覺得,部分用工單位并非沒有這個法律意識,只是以為勞動者不追究了,事情就可以過去。
“這個時候,我們作為法官必須有‘如我在訴’的意識,多為當事人考慮一下,多問問細節,看到案子背后的訴訟目的,可能衍生怎樣的問題,刨根問底、一并化解。哪怕當下處理不了,也要給當事人一個救濟路徑。這也是我們工作的一部分?!蓖粞笳f。
比如,張小文案中,被告公司抗辯稱雙方簽訂有《自由職業者服務協議》,并非勞動合同。協議約定,雙方是“合作關系”,張小文的配送工作由第三方App自動分配,公司不對張某進行任何管理,不適用勞動合同法。
法院審查過程中卻發現,雙方的“合作”實則具備法定勞動關系中用工管理的主要特征。“所以綜合來看,雖然形式上雙方簽訂的是自由職業者服務協議,實際上還是應當認定為勞動關系?!蓖粞蠼榻B,日常生活中常說的“雇傭關系”在法律上可區分為勞動關系和一般的合同關系,合同關系則有可能是合作形式或勞務形式,相對勞動關系,缺少休假等福利保障,不代繳社會保險,也不受勞動合同法保護。
2024年3月,朝陽區法院一審作出判決,認定原告張小文與被告公司存在勞動關系,判令公司支付其2021年12月績效工資5000元、違法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26486.7元。
被告上訴后,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作出二審判決,維持原判。后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在法院的溝通引導下,12月,該公司將全部欠款自動履行完畢。法院也向公司提出了整改建議。
如今,張小文已入職一家新的快遞服務商,按規定享受五險一金,工作干勁似乎更足了。春節期間,他沒回老家,一個人跑4個快遞員的負責區域?;卦L時,正值春節假期結束后第一天,在朝陽區某小區門口,張小文一眼認出法官,停下快遞車祝賀:“開工大吉!”
“工資到手了吧?”汪洋問。
“年前就拿到手了!”張小文說,“以前我們真是不懂法,欠考慮。我當時就是咽不下這口氣。經歷過這一次知道了,有些事一定要問清楚?!?/p>
欄頭制圖:吳一然
聲明:本文轉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此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