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應勇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最高檢工作報告。報告指出,“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是新時代新征程檢察履職辦案的基本價值追求。那么,在報告中出現的三個提法,與“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有何關聯?請看解讀!
“三個善于”引領辦案
最高檢工作報告原文
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培訓1.7萬人次,引導檢察人員善于從紛繁復雜的法律事實中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系,善于從具體法律條文中深刻領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
【報告解碼】
最高檢工作報告中寫入的“三個善于”,與字字千鈞的“公平正義”緊密相關。
“如何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為答好這道題,最高檢黨組給出了解題思路——“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檢察官們怎樣才能順利解題?首先要學會“三個善于”。
“三個善于”既是認識論也是方法論,是新時代檢察官辦案的重要思維方式和工作方法。
善于從紛繁復雜的法律事實中準確把握實質法律關系。隨著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社會關系更加多元,不少案件事實證據復雜,法律關系多樣,這就更需要檢察官在辦案時加強證據審查,調查核實時要從案卷中走出來、從辦公室走出來、從檢察機關走出來,以法律事實重現或最大限度接近客觀事實,做到“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從全案中厘清主次矛盾,把握起主導和支配作用的實質法律關系,準確適用法律。
善于從具體法律條文中深刻領悟法治精神。法治精神是法治的靈魂,只有在法律文本基礎上作出最契合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的解釋,領悟到法治精神這個靈魂,檢察官才能避免機械司法、就案辦案。這就要求檢察官在辦案時深入理解法律背后的基本價值和理念,處理好法律規范與法律條文的關系、嚴格依法和法與時轉的關系、法律授權和依法履職的關系、法律規定和司法政策的關系,將貫穿習近平法治思想的立場觀點方法融入到辦案中,通過領悟法治精神真正實現“從法條到法治”,讓法條有靈魂地活在人民群眾生活中。
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機統一中實現公平正義。司法實踐中出現法理情背離的情況,并不是因為天理國法人情本身存在沖突,而是由于辦案人員對天理國法人情的理解把握有誤,沒有做到三者兼顧。檢察辦案兼顧法理情,就是要讓辦案符合法律規定、符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基本認知。
“取消不當考核”反內卷
最高檢工作報告原文
落實黨中央關于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決策部署,遵循司法規律,取消對各級檢察機關的不當考核。
【報告解碼】
檢察業務考核指揮著案件辦理、影響著辦案質效,關乎社會公平正義。
最高檢曾在2020年出臺《檢察機關案件質量主要評價指標》,當時是為了適應“四大檢察”“十大業務”法律監督新格局,但是這項評價指標在運行較長時間后,逐漸出現副作用和“異化”現象。一些地方唯指標、“卷”數據,工作“盯著數據看”、辦案“圍著數據轉”。在這種評價體系下,基層的辦案檢察官普遍面臨多種考核,為數據所困、為考核所累,很難把注意力集中在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上。
同時,中國幅員遼闊,各地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在全國范圍內用一組指標、一個標準、一套數據來評價各地檢察履職優劣,既不科學,也不全面,更不合理。此外,司法案件不是工廠生產的螺絲釘,每一個案件都是“鮮活的”,有其特殊性,不能簡單用數量衡量質效。
因此,曾經的評價指標、考核體系,在全國檢察機關全力奔赴“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路上,就變成了“攔路虎”。
2024年10月,最高檢召開會議研究加強和改進檢察管理、為基層減負措施,提出“一取消三不再”,即:取消一切對各級檢察機關特別是基層檢察機關的不必要、不恰當、不合理考核,不再執行檢察業務評價指標體系,不再設置各類通報值等評價指標,不再對各地業務數據進行排名通報。
最高檢下決心糾正檢察管理中的不當考核、層層加碼等突出問題,體現了實事求是的工作態度和對司法規律的遵循,引導各級檢察機關、廣大檢察人員進一步聚焦法律監督主責主業、回歸高質效履職辦案本職本源,不卷數據看“實績”,真正朝著“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方向不懈努力。
“三個管理”防躺平
最高檢工作報告原文
一體做實檢察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
制定實施加快推進新時代檢察業務管理現代化的意見,加強宏觀業務質效分析,強化案件流程監控,健全案件質量檢查評查機制,引導檢察人員將注意力和主要精力更加聚焦到高質效履職辦案上。
【報告解碼】
高質效案件是辦出來的,離不開科學管理。“一取消三不再”取消指標數據考核之后,檢察業務如何管理?檢察官會不會“躺平”?“三個管理”就是解決問題的“后招”。
“一取消三不再”并不是不要數據,而是在確保數據真實、客觀、準確的基礎上,充分發揮業務數據的分析研判功能,對履職辦案質量、效率、效果進行全面深入分析,找準影響檢察辦案質效的“癥結”,切實把檢察管理從簡單的數據管理轉向更加注重業務管理、案件管理、質量管理上來,更加注重對重點案件類型、重點辦案領域、重要業務態勢的分析研判上來。
“三個管理”既各有側重,又有機聯系——
?業務管理側重于通過數據統計分析,對檢察業務、檢察工作的趨勢、規律、特點等進行研究,加強業務指導,服務科學決策;
?案件管理側重于對案件進行流程、實體等全方位管理,包括辦案組織設置、辦案職權劃分、辦案監督管理等,推動落實司法責任制;
?質量管理側重于促進辦案實體、程序和效果的有機統一,貫穿于案件辦理全過程,既要抓好案件質量檢查評查,還要抓好司法責任認定追究,做到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
而在人員的考核上,將對檢察人員從“德、能、勤、績、廉”開展全面綜合考核,不唯數量、指標、分數。堅持“獎優”與“罰劣”雙向發力,把考核結果作為職務職級晉升、干部能上能下、檢察官能進能出的重要依據,引導廣大檢察官把注意力放在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上,放在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每一個環節上,真正做到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
應勇2024年9月在國家檢察官學院秋季學期首批班次授課時指出:“持續做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是一個很高的要求。”
“三個善于”提升檢察官履職能力、“一取消三不再”破除唯數據論痼疾、“三個管理”完善辦案監督體系?,這些舉措猶如“日拱一卒”般持續夯實“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根基。面向未來,唯有堅持實體正義與程序正義并重?,統籌個案質量與整體質效?,健全司法責任制與業務管理機制?,才能在求真務實中踐行司法為民承諾,在擔當實干中兌現“讓公平正義可感可觸”的莊嚴宣示。
監制:李國民
策劃/文字:楊柳
編輯:李夢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