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出臺決定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
遇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醫療機構先救治后收費
3月25日,陜西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依法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加強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用以進一步加快健全陜西省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提高應對突發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各項工作。
《決定》規定,全省各級國家機關及其部門要全面依法履行職責,從立法、執法、司法、守法各環節發力,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的能力;省、市應當建立傳染病專科醫院,縣級應當在綜合醫院設置符合要求的傳染病區和傳染病門診;加強各級疾病預防防控機構建設,加強公共衛生隊伍建設;加大對承擔防疫防控職責公共衛生機構的基礎建設、實驗室裝備等投入。
《決定》明確,進一步完善重大疫情預防控制體系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體系,發生疫情時,實施臨時性應急行政管理措施,其中作出決定、命令的,應依法報同級人大常委會備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完善應急醫療救助機制,做好應急資金儲備,在突發疫情等緊急情況時,確保醫療機構先救治、后收費,并完善醫保異地就醫即時結算制度;健全重大疫情醫療救治醫保支付政策,將診療方案中涉及的藥品和診療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決定》要求,把衛生應急物資保障納入全省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立常態醫療應急物資生產、保障、儲備、物流配送企業名單;建設省級衛生應急物資戰略儲備,做好市級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確保應急物資供應保障高效安全可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充分運用現代數字技術,保障疫情防控信息依法采集使用,嚴格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和隱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