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楚雄市檢察院通過“檢調對接”鄉鎮調解室成功處理了一起因相鄰糾紛引發故意傷害導致輕傷的案件。
2024年4月,楚雄市子午鎮相鄰兩家村民,因一村民院內桉樹枝掉落,砸壞鄰居石棉瓦屋頂,從而發生爭執,三人撕打導致其中兩人不同程度受傷。經鑒定,三人中一人輕傷,另一人輕微傷。
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后,檢察官在審查全案證據以后發現,該案系相鄰糾紛引發的案件,如果就案辦案,可能會進一步激化矛盾,甚至有可能辦結此案引發彼案。檢察官通過走訪當事人所在鄉鎮派出所、村委會、鄉鎮調解室,從側面了解當事人的情況,尋找調解的可能性和突破口。
在做足了充分的準備工作并取得當事人同意后,檢察官啟動“檢調對接”機制,對當事人進行調解。
承辦檢察官、派出所辦案民警、鄉鎮司法所調解員、村委會調解員共同對該案開展調解工作,經對當事人背靠背單獨釋法說理,到面對面調解,在歷經8小時的調解工作以后,最終現場簽訂了《調解協議書》,并交付了賠償款,受害方出具了諒解書,矛盾糾紛成功化解。
自“檢調對接”機制成立以來,楚雄市檢察院積極探索“檢調對接+N”的工作模式,充分運用調解委員會的專業性和基層組織力量,成功處理了多起案件。
(楚雄市檢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