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聚合各方力量,形成共治共享的法治格局,到創新驅動,激發治理新活力;從鐵腕監督,守護公平正義,到以人為本,激發社會正能量,2024年,湖北省荊州市檢察機關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錨定“抓前端、治未病”目標,積極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在“檢促治理”專項行動中,以堅定的步伐,走出了一條具有特色的社會治理之路。每一步都凝聚著法治的智慧與力量,每一步都彰顯著檢察機關的擔當與作為。
凝聚合力畫好治理“同心圓”
針對檢察辦案中發現的社會治理問題制發檢察建議,是檢察機關助力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方式。
荊州市檢察院積極爭取市委領導,市政府支持,推動市“兩辦”印發《關于加強檢察機關檢察建議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從把握工作要求、完善工作格局、推動剛性落實、拓展工作成效、強化工作保障等五方面,構建黨委重視、人大監督、政府支持、多方參與的檢察建議辦理工作格局,實現上下聯動、一體推進,不斷提升工作合力。
《實施意見》的出臺,是市委加強對檢察工作領導的重要表現,是增強檢察建議“剛性”,促進檢察建議督辦落實工作規范化、常態化、長效化的重要保障。
荊州市檢察院乘勢而上,印發《荊州市檢察機關實施“檢促治理”行動方案》,部署開展“檢促治理”行動,成立由檢察長任組長的領導小組,強化組織領導、統籌謀劃,發揮檢察機關主導作用,結合監督辦案,從制度機制上找漏洞,從可整改、能見效的角度入手,高質效開展檢察建議工作。
為最大限度實現同向發力,荊州市檢察院積極構建上下聯動機制。建立以市院為龍頭、基層院為骨干的工作體系,市院結合全年重點工作部署和工作實際,確定制發檢察建議重點領域,制定工作計劃,并加強對基層院的指導,明確檢察建議制發、辦理的流程和要求,確保規范制發檢察建議。各基層院因地制宜制發檢察建議,實現了辦理一案、治理一片。
提振效力開好未病“良藥方”
2023年10月28日,彭某某駕駛一輛嚴重超載的重型自卸貨車駛上監利市荒湖農場管理區某主干渠的橋梁,造成橋梁受重倒塌。事后,監利市人民法院以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判處彭某某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
然而,法律的制裁并非終點,而是新的開始。在辦理此案的過程中,檢察官敏銳地發現,事故橋梁未設置限載標志,這一漏洞是否也存在于其他橋梁之中?帶著這一疑問,檢察官們深入監利市各鄉鎮進行實地調查,結果令人擔憂:許多橋梁同樣未設置限載標志,部分橋梁甚至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橋梁安全,關乎千家萬戶的安寧與幸福。為了徹底消除這一隱患,監利市檢察院于2024年10月28日向負有橋梁安全管理職責的監利市交通運輸局發出了檢察建議,并公開宣告送達。交通運輸局迅速響應,及時制定詳細的整改方案,并明確了整改期限和具體措施。截至目前,已有1500余座橋梁完成了限載警示牌的設置工作,完成比例已達62.5%。
習近平總書記反復強調,法治建設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
荊州市檢察院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出拳發力,敏于、善于在辦理個案中發現普遍性、行業性、區域性等問題,針對性制發檢察建議,努力以小切口服務大治理。
圍繞中心大局制發檢察建議。
聚焦社會更安全,流域更安瀾、企業更安心,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加強監管、堵漏建制的檢察建議,推動各級行業主管部門建立長效機制。
圍繞民生保障制發檢察建議。
聚焦就業、食藥、社保、住房、養老、環保等民生熱點以及勞動者、消費者、婦女、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針對性制發檢察建議,護航民生福祉。
圍繞執法司法公正制發檢察建議。
結合監督辦案,加強對執法司法領域共性問題的梳理分析,依法及時向各級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機關制發檢察建議,共同答好維護執法司法公正的“必答題”。
激發活力解好群眾“煩心結”
繼承遺產起糾紛,妹妹將姐姐告上法庭,后來,妹夫劉某將姨姐打傷。警方將劉某故意傷害案移送公安縣檢察院審查起訴后,檢察官多方走訪,詳細了解引發這起輕傷害案件背后的具體情況。隨后,檢察官和一審民事訴訟承辦法官一起向原告釋法說理。妹妹主動向二審法院申請撤回民事上訴。
緊隨其后,公安縣檢察院充分發揮“檢察官+金牌調解員+律師+N”的矛盾調解隊伍作用,對被打傷的姐姐開展紓解“心結”工作。最終,雙方刑事和解,一家人重歸于好,實現案結事了人和。檢察院綜合劉某涉嫌犯罪情節和刑事和解等情況,依法對其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決定。
司法活動的本質是定分止爭,不注重矛盾化解就忘了初衷。
近年來,因鄰里糾紛、民間矛盾引發的輕傷害案件常見多發。如果簡單就案辦案,一捕了之、一訴了之,容易進一步激化矛盾,形成更深的積怨,埋下更深的隱患。
荊州市人民檢察院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以高質效辦好群眾身邊的“小案”為切入點,以矛盾糾紛多元化解為抓手,以加強訴源治理為重心,著力在輕罪治理上下功夫,切實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全力傳遞檢察溫度。
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詳細了解被害人基本情況,找到矛盾焦點,釋法說理,排解疏導,綜合運用司法救助、社會救助等多元方式,做到既解“法結”又解“心結”。既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又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司法溫度,讓法治建設更加浸潤民心。
增添動力建好和美“新楓景”
松滋市某福利院院長張某利用職務之便非法占有他人發放養老金的銀行卡,多次取現自用,甚至有老人去世后,張某仍繼續騙取社保資金。2024年6月6日,松滋市檢察院依法對張某提起公訴。
張某的所作所為嚴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同時還暴露出已故老人還在發放養老金的問題。養老問題關乎民生大計,為進一步助推社會基層治理,松滋市檢察院在打擊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犯罪的同時,制發檢察建議幫助人社局管理漏洞。
7月30日,松滋市檢察院邀請人民監督員陳紅軍到達現場,承辦檢察官公開宣告送達檢察建議,人社局表示將積極落實檢察建議,迅速開展整改工作,及時回復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加強與檢察機關的溝通聯系,形成共治合力,確保養老基金安全。
作為檢察機關的履職重點,民生問題一向是社會治理檢察建議的重要領域。
“小事”關乎民生福祉。“讓人民群眾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義”是檢察機關高質效制發檢察建議的重要標準。
在《荊州市檢察機關實施“檢促治理”行動方案》中,荊州市檢察院明確提出,以強化實施保障、完善制度機制、堅持質量先行、抓實督促落實等七個針對性措施,圍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著力提升社會治理檢察建議工作質效,推動檢察建議從“辦理”向“辦復”轉變,協同共治社會治理難題,以“我管”促“都管”,實現化解社會矛盾、堵塞治理漏洞、預防違法犯罪、維護公平正義的目的。
“人大+檢察”工作模式、“府檢聯動”機制……檢察建議重在落實。荊州市檢察院圍繞檢察建議制發必要性、措施可行性、整改協同性,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溝通,特別注重上門溝通,充分聽取被建議單位意見,與相關單位形成良性互動的工作關系,實現了1+1>2的監督成效。一件件落地有聲的檢察建議正是“檢察為民”的生動詮釋。
一切過往,皆為序章,春來征程萬里闊。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守望正義,服務人民。今日的荊州檢察,正昂首闊步邁向新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