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東營市利津縣袁福春爆料稱,自己被人頂替教師崗位長達26年。袁福春稱,1982年大學落榜后,他在利津縣新建村村干部勸說下留村當老師。教書12年后,于1994年被所屬小學校長口頭通知落聘辭退,隨后他帶著妻兒外出謀生。一次偶然的機會他看到了當年的受聘檔案,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頂替了,隨后便開始向有關部門投訴。
7月6日下午,山東省東營市利津縣調查組發布該事件調查結果如下:
關于袁福春反映問題的說明
近期,袁福春通過新浪微博等發表博文,質疑26年前在民辦教師選聘過程中被冒名頂替。發現輿情后,利津縣成立了由縣紀委監委機關、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縣公安局、陳莊鎮黨委政府等組成的調查組。經調查,袁福春系利津縣陳莊鎮(原付窩鄉新建村)人,利津縣原付窩鄉愛國聯合小學民辦教師,針對其反映的問題,作了進一步調查核實,現做出說明如下:
1.關于反映的落聘和被“冒名頂替”問題。1994年民師選聘工作是以鄉鎮為單位進行,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聘用。原付窩鄉最低選聘分數線為125.72分,袁福春綜合得分124.03分,未達到選聘分數(有原始檔案為證)。當時原付窩鄉落聘25人,袁福春排名倒數23名,不存在被“冒名頂替”的問題。
2.關于反映的選聘后又落聘的問題。根據利發〔1994〕32號、33號文件精神,“農村學校以鄉(鎮)為單位,按上級編制要求,進行定編定崗定點,擇優選聘教職工”。當時,原付窩鄉在選聘過程中,執行縣委、縣政府文件有誤,以學區為單位進行了選聘,后經縣教委糾正,以全鄉為單位進行選聘,學區選聘無效。原來按學區為單位選聘的材料已被以全鄉為單位進行選聘的材料所更正,現袁福春手中《愛國學區受聘教師名單》,系以學區為單位進行的選聘,為無效材料。
3.關于反映被“利津縣教育局關押拘留”的問題。袁福春對自己落聘被辭退不予認可,多年來反復到各級及有關部門上訪、投訴,擾亂辦公秩序。特別是在2012年1月31日,伙同他人強闖中央國家機關,造成不良影響。2012年2月,被利津縣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拘留,并非教育局對其關押拘留。
4.關于反映落聘后繼續教學到11月份的問題。經調查,1994年秋季開學初,原付窩鄉被辭退的民師到縣教委反映付窩鄉的錯誤做法,縣教委依據利發〔1994〕32號、33號文件精神,責成原付窩鄉黨委、政府對以學區為單位選聘的做法予以糾正,實行全鄉統一選聘,原愛國學區袁福春等3人因分數低落聘,袁福春繼續在學校教學不足1個月,并非個人敘述的到11月份。
5.關于其環衛工身份問題。袁福春稱自己現為環衛工人,據了解,袁福春在東營港注冊成立“東營海順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承攬了相關企業的保潔業務,袁福春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利津縣調查組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