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法官,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收到工資,年過花甲的徐某立刻給福建省福安市人民法院賽岐法庭法官邱武敏打電話,高興之余甚至忘了往日的寒暄。
“太好了,可以放心過年啦!”電話的另一頭,邱武敏心中感慨萬千。每次收到如此反饋,他都倍感欣慰,頗有成就感。緊接著,他又撥通了福安市總工會工作人員的電話,傳遞這份來之不易的喜悅。
年關將至,寒風中卻帶著縷縷暖意。而他們之間的故事,要從半年前的一起平凡卻不簡單的勞動糾紛案說起。
討薪遭遇“踢皮球”
2024年的夏天,徐某和工友們怎么也沒想到,“討薪”成了他們生活中的“關鍵詞”。
原來,自2023年12月起,徐某等6名務工人員受雇于福安市某物業公司,負責某小區的日常環衛保潔工作。然而,在2024年5、6月,徐某等人連著兩個月沒有收到工資,共計3.78萬元。
“工資遲遲不發,也沒個說法,這怎么行?”“老板是不是沒錢了?想賴著不給啊!”……大家紛紛猜測起來,不安的情緒愈發強烈。
法官與工會代表聯合調解案件
無奈之下,徐某來到某物業公司打算問個明白,不曾想卻碰了“一鼻子灰”。“公司沒有聘用你們做保潔,而是把這項工作交給了外包公司,你們應該找他們要工資。”物業公司的相關負責人振振有詞。
于是,徐某又找到了外包公司,但依舊沒有得到想要的結果。“我們和物業公司是合作關系,真正的用工方是物業公司,之前發的工資也是幫他們代發。現在物業公司不結算費用,我們也沒錢給你們了。”外包公司負責人又把徐某推向物業公司,極力撇清自己與徐某的關系。
如此一來,徐某和工友們著實是“摸不著頭腦”,辛苦了兩個月的工資要“打水漂”了嗎?物業公司和外包公司各有說辭,工資該找誰要?情急之下,徐某等人決定到福安法院賽岐法庭起訴。
一“函”一“書”解“薪”結
“聽說你們這里能給解決欠薪問題?”“大叔,你們別急,有什么訴求慢慢說。”
邱武敏在交談中得知,徐某等人曾向福安市總工會尋求幫助。福安市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在調查之后,于2024年10月向該物業公司發送了《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建議及時支付務工人員工資,但物業公司仍是“無動于衷”。
“該案中,拖欠工資的基本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爭議不大。”邱武敏說。為妥善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糾紛,減少訴累,賽岐法庭啟動“法院+工會”聯動機制,邀請福安市總工會工作人員共同開展調解工作。
福安市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向該物業公司發送《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
2024年11月,邱武敏前往徐某等人工作的小區,組織工會代表、物業公司負責人、外包公司負責人以及徐某等6名務工人員進行“面對面”調解。“這是我們的辛苦錢,一分也不能少!況且還拖了這么久,我們要求盡快解決!”見到各方代表,徐某等人的情緒十分激動。
“大伙先消消氣,今天我們坐在一起就是為了解決這件事情。”“拖欠務工人員工資,是要承擔法律后果的,對未來企業的發展也會有影響。”“這都是他們的辛苦錢,一直拖欠也不好,原告的證據是很充分的。”“所欠的工資也不多,希望公司盡快走下審批手續。”……調解過程中,邱武敏耐心地釋法析理。
法官與工會代表聯合調解案件
“這筆費用已經在走流程了,但是內部審批比較慢,并非惡意拖欠,希望能再寬限些時間。”物業公司一改此前態度,積極回應。“一旦收到款,馬上給你們補發工資。”外包公司在一旁承諾道。最終,在法官和工會代表的見證下,徐某等人同意物業公司于2024年12月底前全額支付拖欠工資。
為進一步規范公司用工管理,賽岐法庭還向該物業公司發送了《司法建議書》,建議公司在日后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加強法律法規學習,避免類似情況再度發生。
合法權益“速”兌現
一份建議,一份提示,既是協同推進工會勞動法律監督“一函兩書”制度的生動體現,也是牢牢把握新時代“楓橋經驗”的有力實踐。
“現在審批到哪一步了?”“款項有進展了嗎?你們可別忘了這事。”“今天可以把款項打給外包公司了嗎?”……調解結束沒多久,邱武敏隔三差五撥打該物業公司負責人電話,詳細了解工資支付進展情況。
專業勞動法庭為勞動爭議提供了預、調、審一條龍服務
功夫不負有心人,邱武敏的堅持終于等來了開頭的那一通電話。徐某等人紛紛表示感謝:“聽別人說到法院打官司要很久,我們原以為要很久才能討回工錢,沒想到這么快就把錢拿回來了。”隨后,他們向法院申請了撤訴。
“感謝法院的司法建議和調解,我們會好好改進工作。”某物業公司負責人也不禁感嘆道。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福安法院通過發送司法建議,加強與市總工會溝通,充分發揮“一函兩書”制度優勢,及時糾正用工違法行為,推動勞動糾紛化解在萌芽,有效保障了勞動者合法權益,助力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同時,結合“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工作,持續深化職工法律服務一體化基地建設,進一步擦亮“法院+工會”職工權益保障“金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