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記者走進浙江省海寧市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映入眼簾的是緊密銜接、布局合理的各功能區,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執法司法資源在此融匯,值班律師和專職社工隨時待命,機器人、智能手環等智能設備極大提升執法質效。據了解,海寧市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是目前全國已建成使用的集成度最高的中心之一,也是全省公安機關推進執法辦案提質增效工作的生動體現。
當天,省公安廳在海寧市召開浙江公安執法辦案提質增效工作新聞發布會。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魏明介紹,近年來,全省公安機關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堅強領導下,堅持以探索構建與“專業+機制+大數據”新型警務運行模式相適應的法治保障體系為目標,以法治化信息化融合發展為支撐,緊緊圍繞全省法治公安建設關鍵領域、重要環節持續發力,全省公安機關法治化水平和執法公信力穩步提升,省公安廳連續21年獲評法治浙江建設優秀單位。
執法辦案集約協同
“我們創新設置‘政法協同’‘兩法銜接’‘未成年人一站式辦案’等特色區域,圍繞刑事案件公平、公正、高效辦理,分工負責,推動案件辦理和社會治理的有機統一。”海寧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汪新漢介紹。
執法辦案管理中心作為展現公安工作現代化的重要窗口,全省各級公安機關始終將其作為“一把手”工程一以貫之推進。如今,全省共建成運行105個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在全國率先實現縣級公安機關全覆蓋。各中心普遍配備智能安防設備,設置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速裁法庭,執法任務繁重的中心還全面入駐檢法司律團隊,持續深化集約辦案、一體協同。
魏明表示,公安機關精心打造集案件辦理區、辦案輔助區、案件管理區、涉案財物臨時保管區、支撐服務區、政法協同區等功能區域于一體的“一站式”辦案場所,滿足辦案各環節硬件保障需求,讓民警辦理刑事案件“只跑一地”,目前全省刑事案件進中心辦案率達90.9%,辦案質效不斷提升。
同時,浙江公安深入開展“辦案一件事”集成改革,形成以“數字辦案、部門協同、智能輔助”為核心的50余個應用場景,把高頻執法辦案事項從“線下”搬到“線上”,民警獲得感和滿意度明顯提升。
把好執法源頭關
“報案難”“立案難”是群眾反映較為突出的問題,如何把好這道“源頭關口”?
浙江公安結合實際,細化完善制度規范,全面推進軟硬件改造,建立健全監督機制,持續規范接報案和立案工作。
據省公安廳法制總隊總隊長胡耿介紹,為了“敞開大門”接報案,按照“一縣一中心”“一所一大廳”標準,相關辦案單位優先在沿街區域設置接報案場所,方便群眾上門報案。
目前,全省共建提升改造接報案中心114個、派出所接報案大廳1132個。
浙江公安也在軟件和機制上持續發力。如群眾上門報案,可掃自助報案“二維碼”登記報案,且依托首接責任制,警情在公安機關內部流轉、處理,讓報案人“最多跑一地”。
民警通過自主研發的浙警移動辦案APP,在接警現場即可完成簡單案件詢問筆錄的制作,當場完成案件接報案工作。后續案件處理情況以及需送達的法律文書,會第一時間發送到案件當事人手機端,讓接報案更透明規范,充分保障報案人合法權益。
革新涉案財物管理處置模式
涉案財物管理處置是刑事訴訟活動中的重要環節,也是執法司法領域存在的“老大難”問題。
溫州作為我省全面推進涉案財物管理處置改革的試點地區,經過兩年多的探索實踐,已實現采用社會化處置模式拍賣涉案財物共計41萬余件,成交總價約1700萬元,溢價率達87%。
“我們將涉案財物的拍賣、銷毀等具體處置事務,委托給專業的社會機構來完成,利用他們的專業能力,進一步暢通處置渠道?!睖刂菔泄簿贮h委委員、副局長錢繼華說。
從一地探索到全省推廣,浙江公安始終堅持體制、機制、技術“三輪驅動”,打造了規范化、社會化、數字化的涉案財物一體管理處置模式。
全省已布局建設70家跨部門涉案財物管理中心,落實專門力量進行管理,并將處置業務委托給信用資質好、專業化處置能力強的社會專業機構,具體承擔拍賣、變賣、銷毀和返還等工作,有效實現財物保值增值。
同時,浙江公安搶抓數字化改革機遇,打造全省涉案財物全域管理和線上處置的數字化平臺,政法干警只需“動動手指”,“足不出戶”即可完成涉案財物處置流轉。浙江也成為全國首個實現涉案財物處置全數字閉環的省份。
據統計,全省公安機關已通過平臺線上處置財物1.9萬批,處置周期從平均150天縮短至32天。
人性執法傳遞法治溫度
執法的最好效果就是讓人心服口服。
浙江公安將人文關懷引入公安執法,增進執法主體與執法對象之間的互相理解,減少矛盾沖突,促進執法和諧。
一方面,浙江公安創新開展涉企“行政檢查一件事”集成改革,對535項涉企檢查事項進行整合歸并,梳理形成《浙江省公安機關行政檢查一本賬》,包含警種合并檢查事項82項,精減84.75%。
另一方面,浙江公安認真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關于“輕微不罰”工作的相關規定,全省推廣行政執法領域“輕微不罰”工作機制,重點圍繞“小過小罰”、企業易發等情形,形成67項輕微違法依法不予處罰清單、9項不予行政強制清單。
嘉興市公安機關在這項工作上起步早、基礎扎實,通過清單式、類別化推進“輕微不罰”工作,在具體適用時嚴格準確把握適用條件,防止濫用。
嘉興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湯洪成說:“如在道路交通領域方面,我們將‘輕微不罰’違法行為擴大至28項,容錯規模和力度全省最大?!睂嵤┮詠?,嘉興公安機關輕微交通違法案件適用“優駕容錯”免罰36萬余件,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