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山西省運城市永濟市人民法院在黃河岸邊公開開庭審理了非法捕撈水產品罪刑事案件,黨組書記、院長張軍鵬擔任審判長。
經查,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被告人相某等三人為了牟取非法利益,在未取得捕撈許可證的情況下,多次駕船進入黃河永濟張營至韓陽段采取漁網打撈、電魚的方式捕撈黃河鯉、烏鱧等保護物種并出售。涉案的黃河水域為國家級水產種質資源保護區。案發后,被告人主動退繳非法獲利8705元。庭審過程中,各被告人均表示認識到自身行為的違法性,認罪認罰,并愿意接受農業部門的建議,對黃河水產資源進行生態補償。
庭審現場,在永濟市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農業農村局、公安局等多部門工作人員以及沿黃河各村代表90余人的共同見證和參與下,將各被告人購買的價值85200元的魚苗投放黃河,進行了現場增殖放流。
經審理認為,被告人相某等三人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均已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結合被告人放生魚苗對生態損害進行了修復補償等認罪悔罪表現,根據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對本案當庭做出宣判,判決被告人相某等三人六個月至七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對其適用緩刑。
本次巡回審判嚴格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把打擊、震懾、預防、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引導行為人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修復,把恢復性司法理念落到實處。通過這一公開透明的過程,讓更多民眾深刻認識到保護水域生態的緊迫性與重要性,能夠在全社會形成尊重法律、敬畏自然、保護生態的良好風尚,讓綠水青山、魚翔淺底的美景得以長久留存,為子孫后代留下一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母親河。
永濟市人民法院在辦理具體案件過程中深入貫徹憲法實施,全面落實全國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會議精神,聚焦環境資源審判主責主業,努力通過司法審判推動受到破壞的生態環境及時修復,用心用情用力守護宜產宜業宜居幸福永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