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有力震懾犯罪,警示教育社會公眾,筑牢防范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涉假問題防火墻,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遴選發布了5件依法懲處安全生產資格證書涉假犯罪典型案例。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一審審理、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的“孫某強、韓某平等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案”入選其中。
孫某強、韓某平等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案——依法從嚴懲處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情節嚴重犯罪
基本案情
被告人孫某強指使他人設立多個虛假的國家機關網站、網頁,于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間通過維護、運營上述網站、給下線人員派發授權點、提供登錄賬號等方式,伙同他人偽造建筑施工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特種作業操作證、特種設備操作證等共計18700余個。被告人韓某平作為孫某強下線,使用從孫某強處獲取的授權點,通過使用賬號登錄涉案網站的方式,伙同他人偽造上述電子證共計10200余個。為將偽造的電子證轉化為實體證,韓某平還偽造國家機關印章57枚。
裁判結果
法院生效裁判認為,被告人孫某強、韓某平伙同他人偽造國家機關證件,韓某平還偽造國家機關印章,其行為侵犯了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的公共信用和管理秩序,孫某強等人均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韓某平已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孫某強、韓某平等人犯罪情節嚴重,均應依法懲處。在涉案網站運營期間,孫某強向下一級涉案人員有償提供登錄賬號、授權點,并按照上述涉案人員的要求為再下一級涉案人員提供登錄賬號,從而形成層級分明的犯罪鏈條,孫某強處于全案犯罪鏈條的頂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應按照各級涉案人員通過該網站實施的全部犯罪處罰。韓某平在從孫某強處獲取授權點后,不僅直接實施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的行為,還向下級涉案人員轉售授權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應按照其本人和下級涉案人員實施的全部犯罪處罰;且其為了實現將偽造的電子證照轉化為實體證照的不法目的,還積極實施偽造國家機關印章行為。據此,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判處被告人孫某強有期徒刑九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以偽造國家機關證件、印章罪,判處被告人韓某平有期徒刑八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九萬元;責令孫某強、韓某平等人繼續退繳違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