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編造、傳播虛假疫情信息,不但給防控工作帶來干擾,更容易對社會秩序造成負面影響。然而福清三男子為博取眼球,編造虛假疫情消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日前,福清法院審結了該起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案件,3名被告人被判處一年三個月至八個月有期徒刑。
三男子編造涉外疫情虛假信息
2017年,薛某控制使用以海外同城人人幫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某傳媒有限公司、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為主體申請注冊的多個微信公眾號,通過微信公眾號發布廣告和文章獲取點擊流量方式營利,其中某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系薛某大舅子郭某注冊成立供薛某使用。
2020年2月底,薛某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控制期間,為吸引流量、提高公眾號的關注量,便萌生利用該文章編造夸大境外華人因疫情受到很大影響文章的想法,后薛某將文章發給其公司員工林某,并編造虛假疫情信息的文章標題“疫情之下的XX(外國名稱):店鋪關門歇業,華人有家難回,華商太難了”,要求林某按照該標題編輯修改文章發布至微信公眾號上。
林某明知該文章標題及內容是虛假疫情信息,卻根據薛某的要求編輯一篇虛假的境外疫情文章范本。之后,林某將上述虛假疫情文章范本發給臨時聘用的寒假工學生余某(另案處理),要求余某將范本文章中的國家名稱和內容中的華人名稱更改后發布至薛某控制經營的微信公眾號上。
余某明知該文章系虛假疫情信息,作為公司臨聘員工按照要求進行國家名稱和華人名字替換編輯后,交由林某審核同意后提交至公司控制的微信公眾號上。再經微信公眾號后臺發布管理者薛某以及郭某確認同意后發布至18個境外國家名稱的微信公眾號上予以網絡傳播。
福清法院經審理認為
薛某、林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編造虛假的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上傳播,郭某明知是虛假疫情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其行為已經構成編造、故意傳播虛假信息罪。鑒于薛某、林某、郭某犯罪后投案自首,且均認罪認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新聞多一點】
“華商太難了”水文矩陣。澎湃新聞美數課陳良賢制圖
2020年3月,“掌上瑞士”“掌上白俄羅斯”“掌上印度”“掌上都柏林”等十余個微信公眾號批量發布“華商太難了!!”雷同標題和文章,以華人口吻講述“國外疫情下的困境”。
但網友發現這些文章情節如出一轍,僅換了主角姓名、從事生意和所在國家。有網友發布“疫情之下的南極:店鋪關門歇業,南極華商太難了!!”等文章調侃。
澎湃新聞查詢涉事文章及公眾號發現,發布類似“水文”的公眾號主體涉及福建福清的三家公司。福清市委網信辦工作人員表示,已約談公司當事人。
微信方面2020年3月18日回復澎湃新聞稱,此類文章涉及夸大誤導,微信平臺已刪除相關文章近100篇,封禁3個主體下的50個違規公眾帳號。
2020年4月3日下午,澎湃新聞從福州市公安局了解到,前述虛假消息的公眾號管理人員薛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強制措施。